饮用水源旁岂能建猪场? 农村新报讯 崇阳县青山水库,是数十万居民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一家养猪场建在水库上游的青山河边,猪场粪水污染了河水,威胁居民饮水安全,被该县关停、转业。请看——
农村新报通讯员 魏明
4月13日,崇阳县金塘镇黄羊湾村一家养猪场里,负责人陈英武正忙着清洗猪舍,猪栏里已没了生猪。屋后废水沉淀池旁,崇阳县畜牧局局长程系鹏、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龚伟等人正在查看治理情况。
此前,咸宁日报以《养猪场何以建在禁养区?》为题,曝光该养猪场建在青山河边,位于禁养区域内,猪场污水对河流造成污染。更令人担心的是,青山河流经该村后,流入青山水库,而青山水库是崇阳县数十万居民重要的饮用水源地。
报道一出,咸宁市、崇阳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当日一早,崇阳县相关部门联合正大集团赴现场勘察,发现该猪场确实存在沉淀池和池塘粪水未及时处理,部分养殖废水溢出流至河流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当晚,该猪场合作方正大集团将猪场内1100余头生猪全部转移;次日上午,养殖场业主开始对沉淀池进行治理。
猪场虽然关停了,但值得追问的是,当初猪场缘何建在禁养区呢?
据调查,该养殖场于2010年6月开工建设,2011年12月进猪运营,与咸宁正大农牧食品有限公司合作代养,相关手续齐全。2014年9月,崇阳县对全县畜禽养殖规划进行了“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划分,黄羊湾村为限养区范围,该场被列为整改对象保留,后通过了整改验收。2017年8月,崇阳县重新划分了三区,该场又处于禁养区范围内。“辛苦经营了8年,3天就没了,要说不心疼,那是假的……”陈英武叹气说。
陈英武原本在外开了很多年大货车,2010年,他和同村的两位伙伴回乡投资养猪。三个股东实行轮流制,每人饲养半年。这一次拆除猪场,恰好轮到陈英武饲养。“两名员工,工钱每人每个月 2500元,5个月就得 25000元;29000多度电,电费得两万多……”陈英武说,这批猪没达到出栏标准,“辛苦了5个月,没挣到半分钱。”“国家有要求,村民有怨言,我们压力越来越大。我从小生长在这里,也不愿看见环境被破坏,早就想换一种生活方式了。”陈英武不停地安慰自己。他说,相关部门和金塘镇政府已经与他们商讨过了,把猪舍里的围栏全部拆除,改建蘑菇基地,走另一条创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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