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行业资讯

湖北立法保障公共文化服务


湖北立法保障公共文化服务拟增加农村地区报刊等产品供给    农村新报讯(记者肖敏、通讯员朱博)“要扩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范围,增加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创造条件为农村居民提供免费的公共文化服务。”7月23日,省文化厅厅长雷文洁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的说明。
    近年来,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但基础设施不完善、财政投入不均衡、基层队伍不稳定、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相适应。《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有力保障。《条例(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扶持,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的投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应当重点增加农村地区图书、报刊、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网络信心内容、节庆活动、体育健身活动等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积极扶持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公共文化活动组织。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1970-01-01/31384.html

无相关信息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