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贴息新政缓解创业贷款难首次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 农村新报讯(通讯员吴雪莹)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行武汉分行日前联合印发《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从扩大支持范围、放宽担保要求、加大贴息力度等多方发力,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支持力度。
过去,享受贴息的个人主要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九类人群,此次新政首次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
享受贴息新政的贫困地区范围,不再限于国定贫困县及国定片区县,而将全省37个贫困县全部纳入,还增加了南漳、兴山、谷城、远安、通山、崇阳、通城等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贫困县。贫困地区的个人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贷款贴息,贴息贷款利率可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
贴息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取得符合规定利率水平的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对取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累计可享受3次贴息政策。
新政对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也有限定,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创办小微企业贷款不超过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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