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铁安
目前,县、乡两级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技术与服务的部门比较多,农业、农机、畜牧、水产、水利、农村能源、农业综合开发、职教等部门都在不同层面、不同程度上都在为“三农”发展作出努力,但是由于政出多门,往往也出现扯皮推诿等现象,有时甚至人为地增加了一些矛盾,造成农民利益受损。笔者认为,基层农机推广服务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实现良性发展。整合技术资源,就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让我们来看一个实例,某乡镇实行水稻机械化植保统防统治,项目由农机部门来负责具体实施:组织机防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与农户签定作业服务合同,收取作业服务费并承担相关风险。而病虫害防治的技术指导则由农业的植保部门来做。由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衔接问题,病虫警报的指导与发布环节出现纰漏,造成粮食减产。农户认为这是防治不到位造成的;机防人员坚称自己是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操作,操作和机械都没有任何问题,主要是病虫警报发布不及时;而植保部门则认为发布病虫警报时,是按大范围进行统一发布的,不可能具体到某一地块,加之项目建设植保部门也不是实施主体,因此也不应承担责任。这样以来,大家玩起了“踢足球”,最终受损的还是农户。需要注意的是,这当中还存在着一个防治合同的约定问题,在签订合同时,机防组织收取作业服务费的标准,是按照每亩施药的次数、用药量、人工工资等因素来确定的,而这些因素,只能以植保部门根据地区病虫害发生的规律和经验来判定,一旦有难以预知的病虫害发生,需要追加施药,就会增加成本,如果农户自己不承担,机防组织也无法为之代劳,防治效果自然就难以达到。例如早晚两季水稻一般施药7次(早3晚4),每次20元/亩,全年140元/亩,服务费一般按此标准签订合同并收取,如果要追加一次施药,20元/亩的费用,就没有人愿意承担。由此观之,整合农机服务的技术资源,非常必要。现在农村的培训并不少,种、养、加、农、林、水等各行各业,都有培训,造成了农民“艺多不养生”。这就要求,农机化培训活动举办方应该完善培训计划,否则非但不能产生实效,而会白白地浪费了人力物力与财力。因此,农机化技术培训,一定要结合地方实际,根据产业特色和规划,因地制宜,整合培训资源,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只有这样,培训资源才能得到合理运用,培训的效果才会实实在在。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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