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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好产品更需好营销



  当今,大数据、大流通、互联网已成为农产品营销发展的趋势,也是未来农产品营销必须坚持的方向,特别是国家层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指导意见》以后,更多的工商资本将涌入农业电商领域,为特色现代农业注入了更大活力,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渠道。
  传统农产品营销活动贯穿于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交易四大部分。目前,普洱市农业产业化水平较低,农产品雷同化严重,基层群众缺乏对农产品深加工的认识,流通渠道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不平衡性,“买难、卖难”的现象同时存在。即对农户而言农产品“卖难”现象突出,而对城市居民而言则农产品价格居高不下,产销对接不通畅,有些县区就相当突出,广大居民仍然用计划经济的观念来看待产品价格的变化波动,大家没有充分认识到物价的波动变化是由市场供求决定的。没有品牌的产品,回报率低,产品价值难以实现,有品牌的产品价格就高,供不应求。
  纵观传统农产品营销,存在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企业、农户营销观念意识淡薄,营销组织化程度较低。二是产业化、集约化程度低,缺乏品牌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和手段。三是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流通半径过小,销售渠道单一,成本高、效益低。四是市场信息闭塞,对市场的分析、处理能力差,对外界的情况不了解。
  随着普洱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迅速发展,农产品产量的大幅增加,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销售的问题。普洱市狠抓农业生产方式和营销模式的转变,有力推动农业物联网和农村电商的发展,使普洱特色产品知名度不断提升,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为普洱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迈进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已达20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957个,成员总数6.4万人;已建成各种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1591个;8个庄园已通过省级立项建设;累计“三品”认证企业57家、产品175个。龙生公司、爱伲集团、西盟佤山部落、普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30余家企业和合作社已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2014年度累计销售额达8553.58万元,今年销售额超亿元。
  普洱下一步将借助“互联网+”的营销方式,加大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工作,提升农民群众对“互联网+”知识的认识,加强对电子商务营销工作的指导。依托中国优农协会建立普洱市农产品信任系统平台,加快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种子到筷子”全过程可追溯。积极配合商务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配合质监等部门解决产品标准化、区域品牌化、物流标准化等标准的制定和认证工作。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农资批发市场对接电商平台,在普洱市筛选推荐出100家生产经营主体,向全国消费者推介普洱特色农产品。开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促进农业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发展。加大农产品信息发布力度,整合互联网资源,加强普洱绿色、生态、有机特色农产品的推介,让世界共享普洱绿色的芬芳。建立“互联网+”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互联网+”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市特色农产品网络营销的快捷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普洱市农业局局长岩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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