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城中村”是具有城乡二元情景的地域空间,是游离于城市主体社会之外的“曾经被遗忘的灰色地带”。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中村”逐渐成为土地、治安等问题的焦点和主要空间障碍,对其进行改造十分必要。
“拔点”是城中村改造比较彻底的做法,但成本很高,推进不易。近年来,城中村改造中引发矛盾冲突事件层出不穷。那么,城中村改造中究竟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顺利推进实施呢?今天的《三农时评》,我们就来听听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的观点。
党国英:城中村的问题大体上有这么几个问题,第一建筑的布局往往不规范,比如不利于安全呀,不利于防火啊,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利益关系比较复杂,如果解决不好的话就会出问题,特别是拆了以后的补偿,如果当事人不能够满意的话就会引起一些冲突,所以我觉得城中村改造要多种办法。
地方政府一定要灵活一点,我觉得不能太急,比如说,因为城中村的基础设施不是太好,那么如果一个城市的新区设在别的地方,这样城中村的房价就有可能降低、房租也有可能降低,这个时候再改造就比较容易,因为房价高、房租高、地皮价格高,那牵扯的利益关系就比较大,所以政府在拆迁补偿的时候投入就多、负担就重,所以一般就承担不起。
另外,城中村改造,不同时期,水平不一样,比如深圳后期搞的小产权房,要改,也不一定全部拆,做一个规划,影响到市容、影响到安全的一部分建筑改造可以,这是一个。再一个城中村改造,政府和农民和集体,他的利益关系要平衡好,比如说能不能政府出规划,把开发权交给农民集体,然后商量一个利益分配关系,因为改造政府要投入,政府在工作过程中什么利益也得不到补偿也不对,我觉得可以商量一个办法,总之切忌强制一刀切。
按照城中村改造主导者类型来分,我国城中村改造有三种模式:政府主导型、开发商主导型和村组织主导型。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不论采取哪种改造模式,一定要科学规划,合理拆迁。
党国英:就是政府出规划,而且规划尽量和农民协商,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让城市更漂亮,让居民更舒服,你说不拆不整理,肯定也不行,但是整理的规模有多大,程度有多深,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我觉得还是不要坐在办公室里去像这个事,多协商,轻一些好的规划专家,多出一些主意,而且也一定说要改造就全部要改造,我注意到人家有一些规划专家,经过好的规划实施以后,又省钱、拆迁量又小,又达到了目的,比如一个城中村,它表现为街道非常凌乱,那么能不能做一个街道的整理,做一个外观的处置,就效果比较好,主要是规划一些道路,对一些关键地方的房子呢,做一个拆除,然后给人家适当的补偿,把拆除量降低,比如深圳的蛇口,以前也是很多工厂,可现在就是一个很漂亮的城市会客厅,他就是做了一些外观的处理,规模多大、成都多深、采取什么样的方法,都大有讲究,不要轻易的来拿一个公共利益来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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