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动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至今年4月末,三明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651.84亿元,比增7.21%。
二是推动金融机构将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纳入信息建档和信用评定范围,并列为授信支持重点,至今年4月末,金融机构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27.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9亿元,“无贷户”新增为“有贷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75户。
三是推动建立金融“精准”扶贫服务,对接三明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探索开发精准扶贫项目贷款、贫困户创业贷款等新产品。至4月末,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发放扶贫贷款总额度达2亿多元,贴息资金达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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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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