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邮检办事处工作人员在进境EMS邮件现场查验时,从一件邮包中查获了28万粒莴苣种子。经查,其邮包内随附的审批许可和植物检疫证书均不符合要求,检验检疫人员遂依法对其做出退运处理。
所查获的种子邮包来自日本,申报为“颗粒料试验品”。检疫人员对邮包进行X光机查验时发现图像异常,经现场拆箱检疫查验,为整箱植物种子,植物中文名为“莴苣”,品种名为靓绿生菜,涉及四个品种,共计56瓶、每瓶5000粒,合计28万粒。经核查,其邮包内随附的《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复印件和《植物检疫证书》上均明确标注“广州”为该批种子的指定入境口岸,因此从天津口岸邮寄进境其证书视为无效,遂依法对其做出退运处理。
经与收件人现场核实,该批种子是因发货人发货前未联系好,发错了目的地造成的。
《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由国家农林部门签发,上面明确引进种苗的原产地、引进数量、种植地区、入境口岸等信息,引种单位应按《审批单》上指定的地点进行入境检疫、隔离试种或集中种植,以便更有效的进行检疫监管,一旦发生疫情可以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处理,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因此《审批单》已过有效期限或需要改变引进种苗的品种、数量、输出国家或地区的,均须重新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检验检疫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邮寄植物种子、苗木进境应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具有输出国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同时寄、收件人还应关注证书的有效性,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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