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前农村发展生态养猪的对策
2.1
2.2
环境保护是养猪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不重视养猪污染环境的处理,将会使养猪业陷入恶性循环,使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环境日益恶化。因此,在改变一家一户庭院式养猪方式时,要建设生态养猪牧业小区,大力发展生态养猪,统一处理牧业小区排放的粪污,确保饲养环境的安全。发展生态养猪要做到三个相结合:一是养猪与环保相结合,发展养猪业不能破坏农村的生态环境,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要牧业小区建设与粪污处理建设同步进行,确保养猪业持续协调的发展;二是养猪与种植业相结合,猪场排出的粪尿与污水可先在沼气池中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再引入果园,菜园和田地循环利用,即猪-沼-果园、菜园、田地模式,这是循环利用资源的一种好形式;三是生态养猪牧业小区与规模饲养相结合,实行规模化、产业化、安全化生产经营,以屠宰加工企业为龙头,以生态养猪牧业小区为基地,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养猪产业化集团生产,即公司+基地+农户模式。这样不仅能降低农民养猪的成本,有效的防控疫病的发生,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市场竞争力;而且有利于提高养猪生产效益,保护生态环境,促使农民走专业化生产发展之路。
2.3
农业部先后颁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和《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明确禁止氯霉素、激素类、类激素类和安眠镇定类29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限制8种兽药作为动物促生长制剂使用。但仍有少数厂家为自己的经济利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继续在饲料中添加,给养猪业生产和公共卫生的安全带来严重后果。国家应加大打击力度,确保饲料的安全,才能保障畜产品的安全。发展生态养猪一定要使用环保型饲料和绿色添加剂,如使用酶制剂、微生态制剂、中草药、酸制剂及大蒜素等。农业部已批准有益菌种12种可用于微生态调整剂和饲料添加剂,对动物无毒副作用,无药物残留、不产生耐药性,而且能提高饲料中蛋白质和氨基酸的利用率,有效的降低氮和磷的排出量,减少氮气和硫化氢的产生。
2.4
农村养猪户由于缺少科学技术,盲目滥用兽药比较严重,不按规定的休药期停止用药,造成畜产品中药物残留,食用这些畜产品后,对人产生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危害公共卫生的安全。为防止兽药在动物体内的残留,确保动物性食品的卫生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乳”。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兽药的原料、生产、质量、检验、休药期、管理、包装、保管、使用及经销都有严格的要求。但是,当前仍有假兽药与劣质兽药、无批准文号与质量标准的兽药流入市场,严重干扰了兽药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养猪生产的健康发展。对当前的兽药生产与市场经营要进一步进行整顿与规范,特别要注意在市场上流动的黄芪多糖(包括注射剂与粉剂)、头孢类、氟笨尼考、土霉素等兽药,因为在防控猪的高热病时使用这些兽药比较多,不合格产品也就随之流入市场。猪场消毒时,要指导养猪户尽可能不用或少用强酸、强碱及醛类等消毒药,以避免造成污染生态环境,危害人与动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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