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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泔水养猪专项整治活动稳步推进


近期,黄岛区农发局以青岛市指挥部印发的《全市泔水养猪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主线,坚持把保证动物性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有序开展泔水养猪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黄岛区对泔水养猪专项整治活动高度重视,分管区长专门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召开全区泔水养猪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会议,及时下发《全区泔水养猪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全面发动,周密安排和部署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把泔水养猪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针对过去监管体制不健全和源头治理措施缺失等因素给整治工作造成的诸多困难,结合全区城镇发展及畜牧业发展规划,明确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对泔水源头的综合整治,完善泔水运输和回收环节的监督机制,全面整治、严肃查处饲养环节泔水养猪行为,形成了各管齐下、综合治理泔水养猪违法行为的联动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黄岛区农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泔水养猪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悬挂横幅。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各基层站悬挂“加强泔水养猪专项整治,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宣传横幅。二是印制明白纸、告知书。印制《泔水养猪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明白纸》、《关于禁止使用泔水养猪的告知书》15000余份,集中发放到各社区居民、畜禽养殖户、饭店、食堂等单位,大力宣传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泔水养猪的危害。通过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健康养殖、安全消费的社会氛围,提高了人民群众主动抵制、举报泔水养猪行为的自觉性。
三、深入普查,查处并举
  黄岛区农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泔水养猪情况进行逐村逐户排查摸底,并在摸排过程中认真搜集各种违法证据,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从严予以查处;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与相关养殖户签订了不使用泔水养猪承诺书;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截止目前,责令整改泔水养猪户(场)14家,立案查处5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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