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关于调查处理病死猪肉的通知》文件下发以后,宜城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调查小组,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紧急清查病死猪肉,严防病死猪肉进入市场。
一是开展定点清查。该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召开了紧急会议,传达省局文件精神,通报了该市流水、板桥店等地可能有人收购病死猪肉的相关情况。要求两地分局局长亲自带队,立即对集贸市场销售的猪肉进行清查,看辖区市场猪肉经销户是否有收购、调运病死猪肉情况。同时,检查辖区市场上销售的猪肉产品是否经过检疫。会后,相关分局紧急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生猪市场进行了严格的拉网式清查,没有发现收购或销售病死猪肉的情况。
二是开展走访调查。8月11日,该局分管食品安全的局领导带领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公平交易分局的负责人,到宜城市流水镇落花潭社区调查收购调运病死生猪一事。他们采取现场调查和暗访的形式,走访调查了农贸市场附近30余家经营户和社区居民,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该局要求社区消费维权站强化工作值班,确保消费者投诉能及时受理。同时,动员社区经营户和居民提高警惕,严密监视,一旦发现有人收购或销售病死猪肉,迅速向工商部门举报。
三是强化市场巡查。迅速制定了《宜城市工商局关于加强生猪产品管理的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生猪产品管理的专项检查活动。要求系统各单位自8月10日至30日,对生猪产品市场加大巡查的频次,实行全天候、拉网式巡查,重点检查集贸市场生猪销售经营户、鲜冷冻生猪产品经营户、屠宰厂及生猪冷冻冷藏仓库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销售的生猪产品是否经肉品品质检验机构检验。对巡查发现的病死生猪产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立即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如已销售,要及时追回,对相关经营户依法进行查处。在执法工作中,要求各单位加强与畜牧、商务、农业、公安等部门合作,及时互通情况,形成执法合力,使收购、销售病死猪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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