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畜牧部门要切实加强兽药残留监控。各级畜牧部门要完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加大监控力度,严把检验检疫关,严防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进入市场,对超标者给予处罚,促使动物产品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换,使兽药残留超标的产品无销路、无市场。要引导广大养殖场户科学合理使用兽药,遵守休药期的规定,从而控制兽药残留。
规范兽药的使用行为,彻底走出发病滥用药、长期围绕药字转的怪圈。处方药一定要在兽医或科技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切忌仅凭一知半解盲目用药。非处方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一定要按标签的规定使用。要按剂量用药;要按用药途径使用,研究表明,给药途径不同,药物作用的时间也不一样;切忌扩大用药范围,药物的作用效果、毒害作用因动物不同而不同,不按规定用药,有可能事与愿违,得不偿失。用药一定要有记录。记录本身虽然做起来是一件麻烦的事,但对于加强饲养管理,节约成本,积累经验,识别药物效果具有指导作用。不能因为害怕病害而忽视休药期,实行休药期制度,不仅是科技活动,也是法律的规定;不仅是防治动物疾病的需要,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能随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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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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