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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衣原体的诊断与防治



  6.3建立和实施猪群的衣原体疫苗免疫计划。
  6.3.1种猪场对血清学检查为阴性的种猪场,要给适繁母猪在配种前注射猪衣原体流产灭活苗,以防感染,确保向商品猪场或市场提供无衣原体感染的健康种猪。在阳性猪场,对确诊感染了衣原体的种公猪和母猪予以淘汰,其所产仔猪不能作为种猪;未感染的种公猪和母猪应及时接种衣原体疫苗。
  6.3.2商品猪场对种繁殖母猪群用猪衣原体流产灭活苗在每次配种前1个月或配种后1个月免疫1次;种公猪每年免疫2次;淘汰发病种公猪。
  6.4药物预防和治疗 可选用药敏试验筛选的敏感药物,如四环素、强力霉素、土霉素、青霉素、氯霉素、红霉素、麦迪霉素、金霉素、泰乐菌素、螺旋霉素等进行猪衣原体的预防和治疗。对出现临床症状的新生仔猪,可肌肉注射1%土霉素1毫克/千克,连续治疗5-7天;对怀孕母猪在产前2-3周,可注射四环素族抗生素,以预防新生仔猪感染本病。在流行期,可将四环素或土霉素添加于饲料中(300克/吨),让猪采食,进行群体预防。为了防止出现抗药性,要合理交替用药。
  6.5病原监测
  6.5.1对新引进的猪要隔离检疫,观察是否感染衣原体,阳性者不得混群饲养。
  6.5.2在种猪群发现疑似衣原体病病例,要及时采病料冷冻送检有条件的兽医诊断实验室做病原诊断,对确诊的阳性种公猪和母猪要及时淘汰处理,其后代要跟踪监测,不宜作为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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