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殖技术 > 养猪技术 > 饲养管理

公猪的饲养管理和配种技术




  (3)提高受精率 提高猪的受精率首先要提高公猪精液 品质、适时配种。影响公猪精液品质的因素:由于公猪发生疾病,缺乏营养和管理不当造成精液中精子密度过低,活力下降、畸形精子增多或无精子。其次是公猪使用过度使射精量减少,精子密度降低。畸形精子或不成熟精子增多影响受精率。公猪长期不配种,精液内精子容易老化或死亡,第一次射精的精液应废弃不用或再配一次。小公猪(1~2岁)正在发育期间,不能连续使用,每隔2~3天使用一次。2~5岁是公猪壮年时期,可每天配种1~2次(上、下午各一次),每周停配一天。5岁以上公猪每隔1~2 天配种一次。进行人工授精时精液的处理、保存和运输不当易造成精 液品质下降。

  适时配种:母猪在发情后12~39小时内排卵,持续排卵 时间为10~15小时,卵子排出后能存活12~24小时,但保持 受精能力的时间为8~12小时。精子和卵子在输卵管的上1/3处结合,精子和卵子结合后称配子。公猪和母猪配种后,精子要游动2~3小时才能到达受精部位与卵子结合,精子在输卵管内能存活10~20小时。按此推算,配种最适宜时期大约在母猪排卵前2~3小时,母猪发情后20~30小时。从母猪发情外部表现看,只要让公猪爬跨,阴门流出粘液,情绪比较稳定,用手按压母猪臀部呆立不动即是配种最好时期。如果配种过早,卵子还未排出,等排卵后精子已失去活力。配种过晚,精子到达配种部位时卵子已不能受精,即使勉强受精配子活力不强变成衰老配子。衰老卵子+射出精子,衰老卵子+衰老精子、新排出卵子+衰老精子都易使胚胎发育中途死亡。

  4.母猪不发情原因和促进排卵措施 由于饲养管理不当或患有生殖系统疾病,母猪可能不发情或屡配不孕。对患有生殖道疾病的母猪应查明原因对症治疗。后备用猪容易养的过肥而不发情或配种后不孕。有的猪场将后备母猪与肥猪一起饲养,饲料中蛋白质低,能量水平高 容易过肥,过肥的母猪腹部和生殖道周围脂肪多,造成母猪排卵少,发情不明显或化胎,对这些母猪应减少精料,多运动,喂些青饲料,减少过多脂肪,促进发情受胎。泌乳母猪在仔猪断奶到第一次发情的时间变化幅度很大。营养好的母猪体壮好发情就早,有些母猪哺育仔猪多,营养不够,到仔猪断奶时身体很瘦就不发情。对这些母猪应加强泌乳期的营养,仔猪断奶后也应喂给优厚的精料和优质青饲料,使膘情尽快恢复促使发情。促使母猪发情还可采取以下措施:公猪诱情。把公猪放到不发情母猪圈内,通过与公猪接触,爬跨等性刺激,促使母猪发情排卵。改善母猪生活环境。对不发情母猪增加运动和光照,放牧或饲喂青饲料,给母猪换圈等改变母猪生活环境能促使母 猪发情。仔猪早期断奶或合圈饲养。为了提高母猪年产仔数,很多猪场采用仔猪早期断奶技术,仔猪生后3~5周断奶。早期 断奶技术可使母猪提早发情配种。有的母猪产仔较少,可与产仔日期相近的母猪并圈饲养,这些母猪不再泌乳,可以很快 发情配种。给母猪注射促性腺激素或孕马血清。给不发情母猪注射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每头中型母猪肌肉注射1000IU或10千 克体重注射100IU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妊娠2~3个月的孕 马血清中含有促性腺激素,能促使卵泡发育成熟,在母猪耳根 部皮下注射5毫升/次,一般注射4~5天可发情配种,发情率90%左右。一些人工合成雌激素,如乙烯雌酚等注射后母猪发情但不排卵,达不到受胎目的,因此对雌激素不能滥用。为了提高母猪繁殖力和经济效益,应淘汰老母猪。一般母猪5~7胎后繁殖能力下降,产仔少,仔猪体弱易死亡。必须经常保持壮年的母猪群。对长期不发情或屡配不孕的母猪更要及时淘汰。对患有繁殖系统疾病的母猪如子宫炎、卵巢 囊肿的母猪,即使治疗也须较长过程,少产一窝仔猪就等于白 养半年,不经济,不如更换新母猪。

  5.配种方式和方法

  (1)配种方式 在生产上根据母猪在一个发情期的配种 次数分为单次配、重复配和双重配。母猪有持续排卵的特点,采用重复配或双重配可提高受胎率和产仔数。①单次配。母猪在一个发情期内用一头公猪配种一次。这种方式简便,能减轻公猪负担。但由于母猪排卵时间长,配种一次容易降低受服率和产仔数。②重复配。母猪在一个发情期内用同一公猪配种两次,两次配种间隔8~12小时。发情母猪上、下午各配一次或下午配一次,次日上午再配一次。这种方式能在输卵管精卵结合部位较长时间保持有活力旺盛的精子,增加卵子的受精机会,能提高受服率和产仔数。育种猪场适于采用这种方式,既能多产仔又能使血缘关系清楚。③双重配。母猪在一个发情期内与两头同品种或不同品种公猪交配,两次配种间隔10~15分钟。由于短时间内连续交配两次,能增强母猪性兴奋,加速卵泡成熟,增加排卵数,缩短排卵时间,仔猪出生整齐。连续两头公猪配种增加了卵对 精子的选择机会,使仔猪健壮,生活力强。商品猪场可采用这种方式。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母猪 品种 饲料 小母猪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