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济型复方:强力霉素200mg/kg+泰乐菌素400mg/kg+林肯霉素100mg/kg(氟本尼考400mg/kg)。
以上三方可轮流使用,每种药物可使用一个疗程。
6.3.2 使用时期 后备母猪每个月使用7天,哺乳母猪产前7天,产后7天,仔猪断奶后7天,仔猪断奶后连续使用1个月,生长育肥猪于第12周龄和第17周龄各使用一周。
6.3.3 注意事项 猪群患病食欲不佳,混饲时应适当增加药物用量,或者直接改用饮水给药。对个别严重者,采取肌肉或静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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