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殖技术 > 水产养殖 > 养鱼技术 > 淡水鱼养殖技术

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水产品,是指海水或者淡水的鱼类、甲壳类、藻类、软体动物等水生动植物的鲜活、冷冻冷藏、分拣等产品。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89年6月21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同时废止。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野生动植物 水产品 检疫 品种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