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药
大瓶加小瓶,大袋套小袋,买农药送助剂成为厂家着力打造的产品卖点。南方农村报记者在多地农药零售市场调查发现,以联体包装销售的“农药加助剂”产品形式在多款除草剂、杀虫剂中均有采用。零售商将五花八门的助剂称为农药的“黄金组合”,但对于助剂的实际成分却言之不详,只强调添加助剂会有特效。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现行法规不要求登记农药助剂成分,农药执法检查中也不抽检助剂成分,一些厂家便采用双联袋等做法,将隐性成分或高毒成分添加到“助剂”袋中以逃避抽检。
独立包装信息不全
2012年郑州全国植保会展馆外,摆地摊的江姓老板向一位湖北客商推荐其油菜除草剂产品。江老板介绍,该除草剂采用大袋加小袋的包装,“大袋里是普通的精喹禾灵,小袋里装的是特效助剂,效果绝对一流,肯定好卖。”他还进一步表示,小袋的成分可以定制,“想要什么就能加什么,装在助剂袋子里也不怕被查。”
记者在广东阳春市某农药经销商处也见到了类似白板包装的助剂,和杀虫剂的塑料瓶一起装在一个纸盒里,塑料瓶中的成分标注详细而规范,助剂包装上却没有任何文字。该经销商介绍,助剂的作用是作为渗透剂提高杀虫的药效,具体成分其并不清楚。“配药的时候一起加到壶里就行,加了助剂死虫更快。”
某知名杀螨剂生产厂家业务员向记者反映,市场上有多款产品采用“1+1”组合包装或者助剂包装的形式添加该公司专利成分,对其正品销售造成冲击。“‘三打两建’查处了一批在制剂中直接添加隐性成分侵犯专利的产品,但仍有一些厂家以助剂的名义在独立包装中继续添加。”
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发现,以“农药伴侣”、“增效剂”、“完美组合”等名义在农药主包装外设置独立小包装助剂的情况在除草剂、杀虫剂中频繁出现,绝大部分都没有标明所含成分的化学名称。
以登封市金博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除草剂“扔锄”为例,其采用双联袋包装赠送15克专用助剂,助剂包装袋上最大字体标注“专用助剂”,没有任何成分标示,却标明可以“快速铲除马唐、稗草”。实际销售过程中,类似助剂虽然是作为免费赠品,却被普遍强调具有关键作用,必须加进药壶才能保证农药的药效。
隐性成分混迹其中
实际上,助剂本身并不能发挥农药有效成分的作用。根据2008年起实施的《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助剂是指除有效成分以外的任何被有意地添加到农药产品中,本身不具备农药活性,但能够提高或改善该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的单一组分或者多个组分的混合物。
在南京南农农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农药研发的张兵介绍,常见的农药助剂有增效剂、渗透剂、粘着剂、湿润剂等,一般可以在生产中直接加到农药制剂里,以提高药效或保持农药产品质量稳定,发挥“锦上添花”的作用。一些有机硅类的助剂对环境要求苛刻,只能稳定在pH值6.5到7之间,难以添加到制剂中,所以采用独立包装。“助剂本身是合法添加物,合适的助剂也的确能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厂家为助剂打上独立包装可能是出于多种考虑,有的是为了增加卖点, 也有的是借独立包装添加隐性成分。”
郑州德民欣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更在其产品“风火轮悬浮剂”的网络宣传资料中公然宣称,其成分是20%虫酰肼+隐性成分+独特助剂。业内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宣称具有神奇效果的助剂实际上是依靠隐性成分发挥作用。独立包装的助剂是违法添加的重灾区,但多年来并未听说过被查处的案例。
法规监管不尽完善
“助剂”包装何以成为厂家违法添加的避风港呢?
农药制剂专家,红太阳集团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兼农药剂型中心主任齐武介绍,随着制剂研究的深入,农药助剂正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农药生产,但现行农药管理法规中并没有明确针对助剂添加的规范和标准,属于监管的盲区。齐武分析称:“相关法规并未要求农药产品在包装信息中注明助剂成分和含量,不具备农药活性的助剂可以合法地存在于农药制剂中。即便助剂采用独立包装,也可以不标注任何信息。”他同时强调,以上分析的基础在于添加的助剂是没有农药活性的成分,涉及到以助剂名义添加隐性成分的,无论在制剂还是独立包装中都是违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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