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至25日,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在江苏昆山市召开了第三届环境友好型农药制剂加工技术及生产设备交流会,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吴志凤处长做了《农药登记最新政策及农药剂型发展趋势》。
吴处长在报告主要介绍了现行农药登记管理法规、规章;关于高毒风险农药、复配制剂、生物农药、卫生杀虫剂等登记管理最新政策;农药登记评审新动向;农药登记剂型发展趋势及加强农药助剂管理的设想;研发产品和办理农药登记需要考虑的问题等。
吴处长在谈到农药登记政策法规时提到即将颁布的新的《农药管理条例》,维持了现行《条例》的管理制度框架,即:登记管理、生产许可、经营许可(高毒农药)、标准化体系,在原基础上上强化了经营许可制度;取消临时登记、缩小实验许可范围、增加了出口登记、规定了减免资料的情况;实行召回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农药登记基本情况级政策动向中:(1)生物农药有新发展,2011年申请的23个新农药中,有4个为生物农药;(2)登记产品也更加关注产品安全性问题,2011年环丙唑醇、啶氧菌酯、2,4-D丁酯等登记受阻;在环境中难降解的及对环境生物毒性高风险大、容易产生药害、农残超标的产品登记受阻;(3)逐步启动风险评估,对卫生杀虫剂七氟甲醚菊酯开展了风险评估,2012年对蚊香类卫生杀虫剂进行风险评估。(4)登记评审要求更加严格,质量无明显差异相同产品认定更加严格、登记资料授权更加规范;(5)混配制剂的管理更加严格:同企业相同使用范围不同配比混剂只能选其一;关注不同企业间配比差距;严格药肥混剂的开发目的、技术指标;严格分装登记评审要求,遏制了分装登记数量;发布了一批农药理化性质、药效实验、毒理学、环境等技术标准;建立了发达国家和地区ADI值数据库,制定了295个农药有效成分的ADI;发布了1800多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吴处长在报告中指出,新的农药登记政策强化了登记后的管理,:包括停止批准毒死蜱、三唑磷在蔬菜上登记,停止医用抗生素作为农药登记,对百草枯水剂的管理(2014.7.1停止百草枯生产,2016.7.1停止百草枯使用),加强对卫生杀虫剂的安全管理(限制有效成分含量、停止批准新增三元混剂的药效实验、新有效成分登记需提供风险评价资料)。
吴处长对于农用助剂的管理思路是说要逐步限制芳香烃助剂和其他安全性较差的助剂的使用;对取代有困难但有一定风险的助剂要求提供安全性评价资料。将助剂种类是否相同、含量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作为判定是否为相同产品、能否减免资料的主要依据;鼓励使用分子量大、高效能、低用量的助剂和用于加工水性化、粒状化、缓释等剂型的助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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