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4日开始,海南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重点从流通环节从严打击禁用农药运输的违法行为,让禁用农药无处藏身。
2010年,海南省修订《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把禁用农药品种从16种增加到52种,并规定:非法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禁用农药的,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业内人士介绍,新规定实施以后,禁用农药明显减少,但个别地方仍时有禁用农药出现。调查显示,主要是极少数物流配送企业暗中携带,给农业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为确保农药监管不留盲区和死角,海南省开展农药产品物流配送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流物企业是否有承运农药产品及建立农药运输记录,重点检查是否有承运禁用农药行为及企业仓库是否有储存待运的禁用农药。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对登记备案的物流企业100%进行检查;确保运输农药产品的物流企业100%建立运输记录;确保对违法运输农药产品的物流企业100%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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