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违规用 罚款5万
近日,贵州省开出目前在蔬菜基地违规使用草甘膦最大罚单5万元,凤冈县一家公司由于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除草剂,受到处罚。
今年8月监督检查中,凤冈县万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公司蔬菜生产基地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除草剂。随即凤冈县农业农村局将该案交由凤冈县行政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
据查该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1月及今年7月从深圳市茂雄实业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惠城区江南农资经销部购进“草铵膦”和“草甘膦异丙胺盐(41%)”除草剂农药,并将上述除草剂农药和原来剩余的“丁草胺”除草剂农药一部份用于该公司蔬菜基地内除草。经核查上述三种除草剂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都不含蔬菜地。
据了解,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七条《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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