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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家非洲猪瘟相关实验室管理工作


    本报讯根据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实际,结合区域化管理要求,农业农村部依法指定了国家非洲猪瘟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相关实验室”)。为加强相关实验室管理工作,前不久,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国家非洲猪瘟相关实验室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相关实验室的职责分工。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主要承担非洲猪瘟疫情最终诊断、基础与应用研究,参与诊断试剂评价及技术标准的制修订、防控政策措施实施效果评估,为国家防控策略提供对策建议等工作。国家非洲猪瘟专业实验室主要承担非洲猪瘟基础与应用研究,参与诊断试剂评价及技术标准的制修订、防控政策措施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主要承担非洲猪瘟基础与应用研究,参与区域非洲猪瘟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以及防控政策措施实施效果评估,为国家特别是区域防控决策提供对策建议,承担所在区域内实验室诊断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实验室管理。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相关实验室的监管职责,对相关实验室实验活动实行全程监管。一是加强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初审,把好审批关。对未经批准从事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由此产生的科研成果均不予认可。二是督促落实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承诺制度和报告制度。三是定期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督促各相关实验室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并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徐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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