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丰裕养殖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的兽药,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被青岛市农业委员会依法处以一万元罚款。
从青岛市农业委员会了解到,青岛丰裕养殖有限公司使用的上海诺达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名为“蹄疫康”、批准文号为兽药(2016)090165301的兽药为假兽药,系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兽药应被认定为假兽药,青岛丰裕养殖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事实成立。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青岛农业委员会依法对青岛丰裕养殖有限公司使用假兽药一事作出处罚。 岳祥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3/2018-03-25/136152.html
上一篇 : 石湖港区获进口肉类指定口岸
下一篇 :河南濮阳开启无害化处理监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