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桂林市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农机阳光工程培训、农机送法下乡的文件精神,全面提高兴安县农机手、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农机大户、农机维修人员的农机操作维修水平和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兴安县农机局于近日举办了2010年首期“农机使用与维修”、“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100多人参加了本期培训。本期培训内容丰富,既有理论学习,又有实践操作;既有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又有农机驾驶操作技能;既有农机保养知识,又有农机维修专业知识;既有新机具使用操作,又有农机新技术推广使用。完全适应新时期、新农村、新型农民的要求。通过培训,提高了学员的农机创业增收技能、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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