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坤秀
国家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2004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指出,要根据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则,制定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为此,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自2005年开始联合制定《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至今进行了两次调整,两次制定:一是制定《2006—2008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第一轮目录),二是制定《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第二轮目录)。经过4年两轮目录的制定,有效地推进了我国农机化的发展。加快农机化发展提高农机“四性”切实发挥了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加快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程。2008年我国机耕、机播、机收的总面积达到26.5亿亩,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为61.8%、35.3%、32%。从两轮目录的制定情况看,2005年底三部委联合发布的第一轮目录列入270家企业939个产品,2008年底制定的第二轮目录列入876家企业3788个产品。第二轮目录与第一轮目录相比,生产企业和产品数量都有了大幅度增加,企业数增加三倍多,产品数增加四倍。可见,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机产品的“四性”,提高了农机的使用效率。国家对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农机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以下简称“四性”)有明确要求,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必须走“六个程序”:企业申报、省级审核、汇总与初审、综合审议、公示、公布与调整,过“四关”:省级审核推荐关、初审关、综合审议关、公示关。首先各省(区、市)要针对本辖区生产或主销申报企业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其次农业部在省级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的有效性;第三是专家对申报产品从六个方面综合审议,包括对申报企业和产品的资质、产品的质量状况、产品的先进性、产品的适用性及范围、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情况进行把关,确保农机产品满足“四性”要求。最后三部委还就专家审议形成的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建议稿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确保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公开、公正、科学。从两轮目录的制定情况看,第一轮目录全国申报了360家企业1315个产品,列入了270家企业939个产品,通过率是71%。第一轮目录2007年调整时全国申报了381家企业1230个产品,列入了265家企业836个产品,通过率为68%。第一轮目录2008年调整时全国申报了447家企业1389个产品,列入了359家企业986个产品,通过率71%。第二轮目录全国申报了1054家企业4799个产品,列入了876个企业3788个产品,通过率为79%。国家支持推广目录评审通过率的逐年提高说明了近几年我国农机产品“四性”在稳步增强。加速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速了农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2008年全国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240万台,小型拖拉机1660万台,联合收割机71万台,机动水稻插秧机20万台,“三多三少”的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从两轮目录的制定情况看,大中型动力机械发展迅速。第二轮目录中100马力以上(含100马力)的拖拉机有58个产品,第一轮目录中仅8个产品;第一轮目录中拖拉机的最大功率只有120马力,第二轮目录中的最大功率达到265马力;主要粮食作物农业机械增幅迅猛。第二轮目录中收获机械类产品658个,比第一轮目录增长3.5倍。第二轮目录中玉米收获机械111个产品,比第一轮目录的25个产品多86个。第二轮目录中水稻插秧机55个产品,比第一轮目录的13个产品多42个;保护性耕作等机具发展迅速。第二轮目录中免耕播种机的产品达到94个,比第一轮目录中25个增加近四倍。促进了企业结构优化,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通过制定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的引导,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保障能力得到加强,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工装工艺和检验手段进一步提升;使用说明书编制更加规范,售后服务意识和网点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设备投入力度加大,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标准执行力度得到强化,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贯彻更加明显;通过对商标的规范要求,企业品牌意识逐步建立。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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