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2200万元,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且所有对外担保均已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亦未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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