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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村:响应号召建猪场 如今拆除没商量


我们是福建省沙县虬江街道办事处水南村村民,七年前,我们积极响应沙县政府下发的2002年216号《关于推进生猪规模养殖工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通过亲朋筹借和银行贷款,投资700万元建起了养猪场,今年销售生猪达一千头以上,极大地丰富了当地的菜篮子。去年9月,县有关部门在未经任何评估和给予安置的情况下,为了给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征地,将我们列为建设规划区并通知我们限期拆除。今年11月16日下午3点,县电力公司和县林业局人员到我们养猪场剪断电线。事后,场里工人不忍心看生猪仔猪被活活饿死、冻死,把电临时接上,但是我们接到通知,我们如果不签订拆除协议,会再次采取停电措施,致使我们终日忧心忡忡。目前我们养猪场有母猪200多头,育肥猪和仔猪3000多头,猪吃的饲料需要电机粉碎,仔猪保温箱需要取暖,如果强行断电,养猪场将面临灭顶之灾。此外,我们积极响应当初县委县政府号召积极发展养猪生产,投入的几百万元,资金至今没有收回。农民养猪挣钱很不容易,现在政府出台的养殖场拆除补助标准方案每平方米只给补助120元,不到我们建设成本的20%,远远低于我们的建筑成本。此外,我们场里的设备也没有任何补偿。我们投资700万元,如今只给补助100多万元。我们不是不想搬迁,而且还想着继续从事生猪生产,如果我们转产不再继续从事养猪生产,将损失巨大,但是继续从事养猪业,有关部门不但不给我们猪场提供安置场地,我们自己找好场地,政府也不同意审批。现在我们已经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次征地共签订了1500亩的征地协议,而且还要再征用3500亩土地。可是据说正在组建的省级开发区如今却连个正式审批文件都没有。为此,我们对县政府下发的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通知非常不理解。对村委会签订的协议表示不认同。

当地经济要发展,建开发区,就应该创造条件,提供服务让百姓知情,应该帮助拆迁户养猪户尽快找到落脚点,并给予搬迁猪场合理的经济补偿,引导农民发展经济,让农民真正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感到生产生活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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