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动物免疫用疫(菌)苗来源复杂 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所用疫(菌)苗来源相当复杂。仅有少部分养殖业主向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订购、需时领用,其余大部分养殖业主,有的自己到成都、重庆、荣昌等兽药、饲料市场购买,有的在县境内兽药、饲料经营者手中购买,也有通过养殖“师傅”传输而来的。从这些途径来的疫(菌)苗,存在着如下问题:其生产厂家是否是国家的定点生产企业,疫(菌)苗的运输、保管过程是否按要求进行,冷链系统是否健全完善,疫(菌)苗是否安全有效,使用后免疫力是否增强。目前,已有个别养殖场出现了免疫失败的现象。
2.4 存在重大疫病发生隐患 少数规模养殖场业主饲养动物的防疫存在滥用疫(菌)苗和漏防的现象。其免疫注射的疫(菌)苗较多,本地从未发生过的疫病也购买疫(菌)苗回来注射,如禽流感、猪伪狂犬病等;但往往却漏防了牲畜W疫病和狂犬病等,造成这些易发疫病的免疫空白,大有诱发禽流感等重大疫病的可能。
2.5 滥用抗菌素药物影响动物防疫效果和产品质量 个别规模养殖场在养殖过程中,对抗菌素药物的使用过滥。一是饲料中滥加,长期使用;二是治疗滥用,大剂量加倍使用;三是防疫注射反应抢救时,首当其冲使用大剂量抗菌素药物,这些抗菌素药物虽然对抢救有一定的疗效,但同时也抑杀了疫(菌)苗中有益活菌群,影响疫(菌)苗的效力。长期大剂量使用抗菌素药物,致使抗菌素药物在动物体内长期大量残留,防疫注射时影响疫(菌)苗的效力,同时也严重影响着畜禽产品的质量。
3 建议
3.1 提高业主和饲养管理人员动物养殖科技水平 提高规模养殖场业主和饲养管理人员动物养殖科技水平很有必要,目前也显得非常迫切。一是畜牧业现代化需要业主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二是当今的国际化商品市场需要无公害的畜禽产品,而只有掌握了系统理论知识的人才能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才能生产出无公害的畜禽产品。规模养殖场业主和饲养管理人员动物养殖科技水平的提高,只有通过培训学习的方式才能得以实现。
场内饲养管理人员动物养殖科技水平的提高,既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的办法,也可以采取聘请有资质的动物养殖科技人员担任技术顾问,培训饲养管理人员技术,指导饲养管理工作的办法。但所聘请的人员不得只挂虚名,必须切切实实地履行职责。
3.2 改进动物养殖环境布局和设施设备 规模养殖场无论其规模大小,其动物养殖的环境布局必须科学合理、合符动物防疫要求。养殖生产区和人的生活区、外宾接待区等应严格分离,闲杂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动物养殖生产区,特别是动物养殖同行人员更不得随意进入。养殖场和圈舍进出处应设立消毒池、袋、室等消毒设施。养殖生产区内应设疫(疾)病隔离观察治疗区,并设于生产区的下风向。排粪沟应设于动物饲养圈舍之外,且落差应大于5/1000,确保不积留粪尿。应供给动物清洁卫生的饮水;条件较好的业主应安装自动供、饮水系统,既达到清洁卫生的要求,又满足动物自由饮水需要。
3.3 建立健全科学的动物防疫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动物防疫制度是提高规模养殖场经济效益的关键措施之一。这些制度包括按动物防疫法规建立健全的引种申报防疫监督制度、定期清洗消毒制度、按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制订的免疫注射制度、外来人员消毒制度、饲养管理人员进出场消毒制度等;这些制度不仅要装贴上墙,还必须让场内所有人员熟记于心,落实到行动上去,按制度规定去做,一切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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