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殖技术 > 养猪技术 > 饲养管理

当前国内猪的重要疾病与控制


推荐:购买《猪病的防治》VCD光盘,请到网VCD商城

1、猪瘟
  1.1 发病特点
  由于大规模实施猪瘟疫苗的计划免疫,在集约化猪场里。已基本消除了种猪和生长猪的临床发病病例。但在一部分猪场中,种猪的亚临床感染依然存在,有持续感染和潜伏感染两种表现,前者表现为繁殖障碍(死胎、流产)和两周龄内的仔猪发病死亡,后者主要表现在保育期仔猪的发病死亡。持续感染母猪的血清中检测不到抗体或者只有低水平的抗体,而且加强免疫不可能使其猪瘟抗体水平提高,流产胎儿经PCR检测猪瘟抗原呈阳性结果。潜伏感染的种猪,猪瘟抗体水平偏高,通常较常规免疫抗体高两个滴度以上。
  1.2 免疫
  种猪免疫:每年注射疫苗2次或每胎注射1次。剂量:每次450~600个兔体感染量,即目前药厂标示剂量的3~4头份。仔猪免疫分超前免疫和常规免疫。
  超前免疫:在染疫猪场应用,即在仔猪出生后马上注射猪瘟疫苗,并隔离1小时再吮初乳,由于猪的产程一般都在2~3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所以疫苗稀释后要置于带冰的保温杯{(桶})内,超免的剂量经研究证明注射1头份足矣。
  仔猪常规免疫:有两次免疫和一次免疫两种方法。两次免疫法的首免在20日龄,二免在60日龄,大量的实践和试验证明,首免由于母源抗体的干扰,易导致免疫失败,成了无效劳动。因此笔者建议,应推广50~60日龄一次免疫的方法,剂量每仔3头份。
  1.3 过敏反应
  通常见于实施超前免疫的初生仔猪,尤以高瘦肉率的品种猪,特别是皮特兰和含有皮特兰血统的后裔为多见,可能与氟烷基因有关。由于猪瘟疫苗的生产工艺比较落后,在成品苗中非抗原蛋白的含量偏高,即过敏原的含量偏高,因此对仔猪超前免疫时以使用l头份剂量为安全。
  2、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PRRS)
  2.1 发病特点
  目前中国的规模化猪场有八成染疫,临床表现已从“流产风暴”为特征的暴发型转向损害保育猪为特征的“呼吸障碍”型,并已成为仔猪、生长猪呼吸病综合征(PRDC)首位原发性病原。
  2.2 免疫
  对染疫猪场实施疫苗免疫接种,已被绝大多数国家的兽医和养猪业主接受。中国免疫猪的数量正在迅速扩增。广东某公司对1.6万头母猪和其繁殖的仔猪全群实施弱毒疫苗免疫接种,并已历时3年,有效地控制了本病的危害,且未发现有不安全现象。免疫程序应严格按供苗单位的说明书执行。
  2.3 免疫监测
  美国及欧共体已有多种弱毒苗和灭活疫苗注册上市,但中国尚未有注册疫苗,目前试用的疫苗绝大多数是中试产品,免疫效果不稳定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因此试用单位应将免疫抗体的监测列为日常工作,如发现问题可及时补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4净化
  现有的研究和实践证明,目前还不可能在一个国家或一个省市的大区域范围内实施净化措施,但采用SEW技术建立一个新的无PRRS猪场是能做到的,但是要保持无此病状态是十分困难的。
  3、猪圆环病毒2型(PCV2)
  3.1 发病特点
  国内外的研究证明,PCV2是断奶后多系统衰竭综合征(PMWS)、猪呼吸病综合征(PRDC)、猪皮炎与肾病综合征(PDNS)的重要病原,在多种肠炎病的发生方面亦有重要的推波助澜的作用。PCV2作为独立的病原体,在仔猪先天性震颤和引发孕猪流产、死胎方面已得到确认,特别对初产母猪引发繁殖障碍尤为突出,应引起重视。
  3.2 断奶后多系统衰竭综合征(PMWS)
  本病的主要临床症状为进行性消瘦,腹股沟淋巴结突露性的明显肿大。剖检病变主要可见肠系膜淋巴结肿大、肺部病变以间质水肿和肺浆膜面斑点状出血。实施“小单元”“二阶段”全进全出的保育管理措施和同步做好PRRS的免疫,以及选择抗菌素提前保健投药,这已被公认为是控制本病的黄金守则(黄金守则内容详见本报11月1日45期第六版)。
  3.3 猪呼吸病综合征(PRDC)
  本病在多数情况下,被视为PMWS的孪生病,系PRRSV或PRRSV和PCV2混合感染,致使在免疫抑制状态下,发生多病原混合感染和后续感染出现的综合征,这些病原包括支原体、巴氏杆菌、副猪嗜血杆菌、胸膜肺炎放线杆菌、大肠杆菌、沙门氏杆菌、葡萄球菌、链球菌。病毒方面的混合感染包括流感病毒、呼吸道冠状病毒、伪狂犬病毒,有时还可发现猪瘟强毒的混合感染,临床症状主要表现为咳嗽和呼吸困难,有时部分猪有全身潮红的败血症状和因微循环障碍导致的耳尖、尾端和股、前肢腋下皮肤瘀血、出血,出现瘀血斑点。剖检病理变化:大叶性肺炎、坏死性肺炎、胸膜肺炎、心包炎、浆膜炎、胸水和腹水增多等病理变化。本病的防制对策除采用PMWS的黄金守则外,应对相关病原做出正确的实验室诊断,选用细菌敏感的药物作为保健和治疗极其重要。对某些混合感染病毒做出正确诊断后,应采用相应的正确的免疫措施。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免疫 抗体 母猪 猪瘟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