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利用
知识产权的一个作用是实用性,企业自行实施知识产权中涵盖的技术,实现了知识产权的生产化,即产品商品化战略。将具有垄断性质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许诺销售,通过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为企业创造利润。由于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垄断性,无论是市场竞争还是产品定价,都具有绝对的主动权,这也是众多农药生产企业利用专利权的最主要方式。
2、商业运用
知识产权的另一个作用是资本化,将知识产权作价进行评估,经过估值后的知识产权,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直接变成收益,也就是技术出售或者剥离;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知识产权的估值作为注册资金,设立独立新公司或开办合资企业;还可以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给银行申请贷款,或者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对于科技研发型企业,具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知识产权可以更好地向投资者展现公司的价值,拥有一定数量和较好质量的知识产权可以使得公司获得很好的估值,吸引更多的投资资金。某些情况下,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与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都是必要的零部件,这时就需要采取交叉授权的战略,协议双方可以互相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3、专利诉讼
知识产权还有一个作用是垄断权,企业在获得了大量有效的专利后并非是自行内部生产利用,而是采取专利诉讼的战略,对相关的需要用到专利技术的生产企业收取专利许可费,体现最明显的是众多的非专利实施组织(NPE)。而有专利诉讼就存在积极进攻方和被动反应方,如果被动反应方是顺从的或者听之任之的,将会通过和解谈判支付进攻方巨额专利许可费用而告终,而如果被动反应方采取的是强力应对的方式,则双方将为专利诉讼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而最终的结果往往也难以预估。但是,有时提起专利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制止竞争对手恶意侵犯专利权。作为权利保护方,在执法和诉讼阶段,必须掌握必要的侵权材料,选择时机向竞争对手提起侵权之诉和发出诉讼威胁,分散竞争对手的注意力,将竞争对手拖入诉讼泥潭,动摇竞争对手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心,并对其他人产生强烈的震慑作用,而且通过专利诉讼还可以间接提高品牌的市场价值。
五、小结
我国农药行业产品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农药生产企业必须通过调整产业组织结构,组建大型农药生产企业集团,提高自主创新研发能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资本化,利用知识产权管理为企业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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