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含螯合微量元素复混肥料(复合肥料)》(HG/T 5331-2018)行业标准首次发布并公示结束,随之该标准即将正式发布实施,意味着我国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产品将有大的调整。该标准是对GB18382-2001中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标识内容的有效补充,一旦实施,我国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标识将允许标识微量元素含量。
1、标准有突破
包装标明螯合态微量元素含量
针对一直存在议论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行业对中量元素、微量元素的标识问题,此次标准的出台,使经历了近20年技术进步的复混肥料(复合肥料)进一步得到了完善。
本标准适用于含螯合态微量元素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包括含螯合态微量元素锌、铜、铁、锰中一种或多种的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各种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
2、标准将实施
争议聚焦四大问题
1、含量的问题。螯合态微量元素含量要求为:螯合态微量元素大于等于150毫克/千克。这个含量是十分低的,如果用现在的检测方法来检测可能会存在较大的误差。检测的难度可能会给日后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
2、“有效形态”问题,该标准限定了“螯合”,但微量元素在化肥中的有效形态并不止于此。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z/hf/2018-6-29/hf_6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