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如百草枯,是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能迅速被植物绿色组织吸收,使其枯死,而对非绿色组织没有作用,使用成本低,除草效果好。但是,百草枯对人毒性极大,误食用后,成活率很低,每年都有一些食用百草枯死亡的人,这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最近,百草枯毒性级别被修订为剧毒,马上面临着退出市场的风险。目前,中国百草枯年产量8万吨左右,产能十几万吨,与百草枯生产紧密联系的还有上游20万吨的吡啶产业链。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百草枯生产企业从一开始就自己建立统一使用百草枯的施药组织,生产企业直接给这些施药组织提供百草枯,农民需要除草,给这些施药组织提出要求,施药组织收取药费和人工费用,进行杂草防治。这样,百草枯农药在市场上不经营流通,农民接触不到百草枯,也就不会误服或者去喝百草枯自杀,也就不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政府也就没有必要禁止百草枯的生产、使用。
确保需时有药可用有效把控扬长避短
近日,山东省农业厅下发了《高风险农药目录》,《目录》包括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等23个农药品种。省农业厅要求:一是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地区,对《目录》中的农药实行实名购买制度;也可把《目录》中除剧毒、高毒农药以外的其他高风险农药纳入剧毒、高毒农药范畴一并管理。二是在整建制禁止销售剧毒、高毒农药的区域,要对《目录》中除剧毒、高毒农药以外的其他高风险农药实行实名购买制度;也可采取将剧毒、高毒农药中的鼠药、仓储用药和土壤消毒用药以及其他非剧毒、高毒的高风险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将其他的剧毒、高毒农药禁止销售。此《目录》的发布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对高风险农药的监管在全国创造了新的经验。
山东省目前已经有济南、潍坊、威海、莱芜、日照、聊城、青岛等地全面禁止经营、违法违规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由有关指定农药经营企业统一储备、统一使用,统防统治,封闭运行,既保证了剧毒、高毒农药在突发严重病虫害、大面积病虫害和土壤消毒、粮食仓储、地下害虫等专属领域的病虫害有药可用,又使千家万户农民自己无法购买、使用这些农药,确保了剧毒、高毒农药用得上,使用正确,无危害,残留不超标。
如果我们对剧毒、高毒农药都采取这一办法,即农民的农作物或者一个区域得了(或预测发生)严重的病虫害,及时给当地农业部门汇报,农业部门派技术人员诊断,提出必须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剧毒、高毒农药储备、施用企业负责实施,农民将钱交给实施企业,财政可以给予一定补贴,实施企业还负责回收废弃物。这样就能杜绝剧毒、高毒农药的滥用。
只有对剧毒、高毒农药和高风险农药使用实施更为严格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使用安全,才能保障农业生产用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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