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农药检定所下发津农药检字【2014】2号文件《关于对我市农药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检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春耕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有效阻止不合格农药产品流入市场,宁河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于2014年2月2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天津市前进农药厂进行抽样检查。重点抽查农药生产企业成品库内,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3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农药产品,包括除草剂3个、杀虫剂4个。此次活动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把好我县农药生产环节,为全县农民用上优质、放心的农药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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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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