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大方县理化工商消协成功调解一宗农药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元。
当日,大方县黄泥塘村民佟得俊、杨思学、杨思文、杨思华到理化消协分会投诉,称他们于今年5月初,在黄泥塘镇街上胡某农药经营门市内,购买“玉朗”莠去津除草剂53袋,施于自己种的高粱地中。但施药后十天左右,高粱秧苗全部出现枯死现象,损失严重。
他们认为是农药质量问题,曾与经营者协商,要求胡某赔偿其经济损失。而经营者胡某认为其所售农药无质量问题,是使用错误及天气持续下雨所致,不同意赔偿。
经调查了解取证,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商家提供出该批次农药的进货凭证和相关的合法手续,农药无质量问题。后经调解,胡某为减少农民的损失,同意一次性补偿四户村民7000元,作为高粱失产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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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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