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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购买高毒农药将推行“实名制”


  记者从淄博市农业局获悉,今年将全面实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要求到2012年底,全市所有区县全面推行“两项制度”,实现全覆盖、无遗漏。通过“两项制度”的推行,全市范围内基本杜绝非法农药产品的流入,高毒农药经营实现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购买高毒农药推行“实名制”。

  根据要求,凡具备“两证一号”(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农药标准号)、标签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允许生产销售的农药产品,经农业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销售;没有通过备案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各区县要根据市农业局对全市高毒农药经营点的统筹规划,按照自愿报名、县级初选、市级复审、社会公示等程序,会同工商等有关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确定的定点经营单位要先行对经营的产品进行登记备案,签订责任书、产品质量承诺书,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制度。购买高毒农药要实行实名制,购买者的姓名、住址、电话、购置品种和数量等信息,要登记造册,以备追溯。未取得定点经营资质的任何单位,都不允许经营高毒农药。

  据介绍,今年淄博市农业局将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确保年底所有区县全覆盖、全到位。通过实施销售市场准入制度和购买实名制,确保农药用药安全。年内完不成任务的区县,省厅和市局不予安排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扶持项目和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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