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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猪场应执行主动淘汰的制度



  
  生长商品猪的淘汰

  1、规模化猪场,一定要有明确的淘汰制度,对产房的僵弱猪病弱猪坚决不留下和不转至保育舍;保育舍不接受产房的僵弱猪病弱猪,也不转出僵弱猪病弱猪,育肥舍也不接受保育舍的僵弱猪病弱猪;确保全场做到全进全出。淘汰僵弱猪病弱猪,算不算死亡率的考核指标,猪场应有明确的规定和专人负责。

  2、生产过程中最常见的是混养,如不同日龄体重的猪只混养、不同批次的猪只混养、不同健康水平的猪只混养。但混养是生产过程中的一大错误。对一头猪来说,最大的疾病感染威胁是来自另一头猪。混养将使疾病难以控制,发病率提高,药费支出增加。不淘汰病弱猪,病弱猪会越来越多。

  3、病猪隔离栏的设立:笔者曾访问过一个猪场,保育舍转至保育隔离舍的病弱猪70%死亡了;育肥舍转至育肥隔离舍的病弱猪78%死亡了,以此来看,转出环节可能是多此一举。因此场内应快速淘汰无治疗价值的病弱猪,以切断场内病原的循环。

  4、至于为了做自家苗而保留病弱猪,可以这样认为:一是所留的病弱猪不一定具有代表性;二是由于病弱猪的存在,猪场将始终处于不稳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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