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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通报2015年第三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 生物农药合格率仅为3.8%


  2.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产品中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达150个,占不合格产品的43.0%。其中,添加菊酯类农药的38个,占25.3%;添加克百威、灭多威、硫丹、甲拌磷等高毒农药的33个,占22.0%;检出特丁硫磷禁用农药的2个。尤其是在生物农药中违规添加克百威、氯虫苯甲酰胺、高效氯氟氰菊酯等化学农药成分较多。

  3.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要求。产品中含有标明的有效成分,但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产品有181个,占不合格产品的51.9%。其中,一种或总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含量50%的产品有64个,占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产品的35.4%。

  4.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产品。此次抽检中,标签标称生产企业否认其生产的产品有237个,涉及150家农药生产企业。经检测和判定,在237个产品中,合格的68个、合格率为28.7%,不合格的169个、不合格率为71.3%。

  三、处理意见

  根据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农业部门要以担当的气魄、有力的措施,调查核实,严肃整改,依法处理。

  (一)认真核查不合格产品。对此次监督抽查发现的349个质量不合格产品,列出清单,调查核实。对确认为假劣和假冒农药的,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已销售的假劣和假冒农药,应按销售档案尽量收回,维护农民利益,保障生产安全。

  (二)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各地农业部门要依法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并追查不合格产品的源头。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农业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假劣农药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我部吊销其农药登记证。同时,引导农药生产企业强化质量保护意识,建立可追溯体系,防止产品被不法企业假冒。

  (三)加强对重点经营单位的监管。此次抽检中,发现上海德诚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第115分公司、135分公司、88分公司以及上海绿之源植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十分公司、上海农格旺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公司、上海云湖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第一经营部、巴中市南江县沙河供销合作社农技门市部、泸州市晶烽种子有限公司、平昌县贸易货栈江口农资配送中心、泸州市合江县植保服务十二门市、大连市庄河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鞍子山昌盛农资、东明县刘楼供销社生资专营门市部、古蔺县古蔺镇张大熙农资经营部、重庆市涪陵区丰庆农化有限公司百胜第一经营部等单位,涉嫌经营两种以上假劣农药。要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及时约谈相关经营单位负责人,责令其认真整改,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定期抽检,防范假劣农药进入农业生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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