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15063-2009) 已于201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替代国家标准GB15063-2001。根据有关规定,自标准实施之日(2010年6月1日)起,企业出厂产品应执行新标准;标准实施6个月(即2010年12月1日)后,市场上禁止销售按照GB15063-2001标准生产和标注的复混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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