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5个配套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了一个多月。笔者前不久在山东寿光等地出差时碰巧遇到了几位农药经销商,谈到国家对农药销售的一些新规定,他们形象地说:“‘领证’最近成了高频词,卖农药有门槛了,以后这生意还真不是谁都能做了!”
几位农药经销商说的“证”,指的是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根据新《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今后经销商卖农药需要持证上岗,否则将被视为无证经营处理,而要想获得这个许可证,农药经销商们需要达到国家提出的几个硬性要求。
“卖了一辈子的农药,眼下要申请许可证还真有点儿不习惯!虽说麻烦一些,但卖农药的人确实该好好上上课了!”一位在寿光当地卖了40年农药的经销商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
以前如果有人问:国内到底有多少人在卖农药?农业主管部门很可能给出的答复是:说不清。由于门槛较低,大大小小的农资零售店在农村基层地区遍地开花,找一间房子,随便进一些货,一个农药零售店就“拔地而起”了,而真正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店铺可谓是少之又少。
海南省从1997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放开农药经营,尽管这项举措激活了当地农资行业,吸引了大量专业人才,体现了市场竞争,给农民带来了一些实惠。但完全大撒把后出现的农药经营网点过多,远超地方监管能力、恶性竞争使一些经营者误导农户多买多用农药、违法销售禁用高毒农药等问题也令监管部门头疼不已。类似的事例说明了一个简单而又深刻的道理:卖农药不同于卖冰棍,不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勉强滥竽充数很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除了持证上岗,引入电子追溯系统也是一大亮点。从今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经营者要具备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这一看似不经意的规定,在不少经销商眼中可谓是大有来头。
如果严格叫起真来,目前国内农村地区90%以上的农药零售店并不具备新条例规定的几个硬件条件。而一旦购置了产品电子信息码识别设备,零售店里卖出的每一瓶合法农药产品的信息都将被农业主管部门掌握,一旦出现问题,即使农药包装上的二维码无法识别,零售店里记载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系统也能清楚地显示出来。
用经销商们的大白话就是:“以前产品一旦出现问题,厂家、经销商急了可以都不认帐,农民打官司很难举证,但现在只要卖出的是正规产品,执法部门就可以一查到底了。”
有了产品追溯二维码识别设备等高科技产品,农药经销商确实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销售任何厂家的农药产品。但也有人尖锐地质疑,如果有的经销商拿到许可证后耍花样,一边卖正规产品,一边暗地偷偷销售添加隐形成分或假冒伪劣的农药产品又该怎么办呢?(即经销商不将这些假冒伪劣产品的信息输入到自家的电脑系统里,执法部门无法通过联网系统查到)
对此,笔者想提醒一下存有这样那样侥幸心理的经销者:以前没有经营许可,为了抢占市场,人们往往不择手段。但今后不一样了,随着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不具备资质而又不愿改变自身的经营者将会逐步被行业拒之门外,而只有笑到最后的人才是真正的赢家。 (古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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