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上为什么会标有农药登记证号?如何使用蚊香、杀虫气雾剂这类产品才安全……盛夏时节,琳琅满目的卫生杀虫用品在满足消费者选用的同时,着实又给不少消费者增添了认知困惑。
7 月6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北京举办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新闻发布活动。来自北京、四川的新闻主流媒体,有关专家、行业协会、企业代表近百人参加了发布会。据了解,本次发布会对于我国卫生杀虫剂的居民健康风险评估,登记评审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及公民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卫生杀虫剂科学使用
发布会上,主办方发布两条重要信息。一是农业部发布并实施了《蚊香类产品健康风险评估指南》(NY/T2875-2015),这是卫生杀虫剂居民健康风险评估领域的第一个行业标准,标志着我国卫生杀虫剂居民健康风险评估进入了标准化时代。二是主办方发布《常用卫生杀虫剂产品安全使用指南》《卫生杀虫剂使用手册》系列宣传册和挂图,这是技术管理部门第一次针对卫生杀虫剂发布安全使用指南。
“《蚊香类产品健康风险评估指南》规定了使用蚊香、电热片蚊香、电热液体蚊香等蚊香类产品居民健康风险评估的程序、方法和评价标准。”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副所长严端祥指出,该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有三个重要意义:一是我国卫生杀虫剂居民健康风险评估领域实现了行业标准零的突破;二是农药安全性评价步入了标准化时代,使登记评审工作更加科学、公平、公正;三是引导卫生杀虫剂企业研发出更安全的产品。
“安全性评价技术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有了保障,但要发挥产品的效力,合理使用是关键。”据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毒理审评处处长陶传江介绍,为了加强对消费者安全使用卫生杀虫剂的指导,作为技术管理部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发布了《常用卫生杀虫剂产品使用指南》,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告知消费者如何科学选购、如何正确使用卫生杀虫剂产品;同时,与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编写了《安全选用驱蚊花露水》宣传手册和挂图,形成了《卫生杀虫剂使用手册》宣传图册和挂图两个系列。
卫生杀虫剂属农药管理范畴
目前正值夏季,电热蚊香片和驱蚊花露水成为不少市民夜间对抗蚊子的首选。蚊香片、驱蚊花露水等都属于农药一类,使用不当将会对人体有害。
“卫生杀虫剂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消费者直接使用的产品,包括蚊香、杀虫气雾剂、电热片蚊香、驱蚊花露水等;另一类是由专业人员(PCO)使用的产品,包括悬浮剂、水乳剂、可分散粒剂等。”据专家介绍,目前,居民家中常备的蚊香、杀虫气雾剂等,都属于卫生杀虫剂,而卫生杀虫剂是农药的一类,须注意使用方法。
有资料显示,自1982年实施农药登记管理制度以来,卫生杀虫剂就属于农药管理范畴。1997年5月8日,国务院发布《农药管理条例》,再次明确农药包括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蚊、蝇、蜚蠊等有害生物的卫生杀虫剂。《农药管理条例》同时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生产和进口卫生杀虫剂,必须进行登记。
关于如何正确选购卫生杀虫剂,专家提醒公众,要到正规商店或超市购买,并根据家庭成员的身体情况和家庭条件,选择合适的卫生杀虫剂产品。此外,在购买前尤其要注意四个方面:一看包装,注意标签或使用说明书规范、印刷清晰;二看“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号或临时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号、产品标准号;三看有效成分,不购买未标注有效成分中文名称和含量的产品;四看生产日期,要购买保质期内的产品。
生产应用顽疾 亟待妥善解决
我国虽然是农药生产大国,但卫生杀虫剂仍存在以下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卫生杀虫剂原药少,复配剂多;精品少,大路货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少,仿制产品多。二是由于企业间竞争相对激烈。一些制剂企业为降低成本,往往从非法的原药生产企业购买原料。三是多数企业规模小而分散、技术水平低、研发投入小、产品雷同、品种有效成分相似且用户选择能力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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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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