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02.6.5农业部公告199号:禁止氧乐果在柑橘树上使用。
4、2002.6.5农业部公告199号: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
5、2003.4.30农业部公告第2741号: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
6、2009.2.25农业部公告第1157号: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使用。
7、2011.6.15农业部公告第1586号:禁止水胺硫磷在柑橘树上使用,禁止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和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禁止硫丹在苹果树和茶树上使用;禁止溴甲烷在草莓和黄瓜上使用。
8、2013.12.9农业部公告2032号: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销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三、限用农药原药毒性:
剧毒:涕灭威(神农丹、铁灭克)
高毒:甲拌磷(3911)、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呋喃丹)、灭线磷、灭多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硫丹、内吸磷(1059)、硫环磷、氯唑磷、溴甲烷
中等毒:氰戊菊酯、氟虫腈、毒死蜱、三唑磷
低毒:三氯杀螨醇、丁酰肼(比久)
注: 毒死蜱和三唑磷虽为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但农药残留验证试验结果表明,毒死蜱即使按照正确的方法和剂量使用,仍存在农残超标的风险;根据大份额膳食数据短期膳食风险评估结果,三唑磷在结球甘蓝上使用对儿童、普通群体的风险不可接受。同时,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发现,使用毒死蜱、三唑磷易造成蔬菜农残超标。所以,为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生命健康,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农业部决定在蔬菜上逐步禁用这两种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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