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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溶肥两大标准“掐架”:农资企业该听谁的?


  “明知道这个指标不合理,却只能去执行,据我了解,有些企业甚至打擦边球蒙混过关,这是很不正常的。”一位知名水溶肥企业的负责人这样向记者表示。

  即便过了登记关,还要面对市场抽检的烦恼,执法部门选择哪个标准,对企业而言,相当于撞大运。“抽检没有确定标准,哪个部门都能来查你。从原材料到成品,我们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来生产,但是相关部门抽检时可能会执行另一套标准,还是说产品不合格,有时甚至让我们停产。”上述负责人说。

  采访中,国内一些水溶肥企业负责人纷纷反馈,工信部的标准虽然相对合理,但最终登记还是要按农业部的标准来,虽然想两个部门都兼顾到,不过真的很难啊!

  呼声:统一标准迫在眉睫  作为水溶肥的一种,液体肥具有超出常规肥料的节肥、节水、省工优势。液体肥的发展最近几年呈加速趋势,众多企业纷纷涉足。

  在发达农业国家,液体肥是最重要的肥种。资料显示,美国目前液体肥料占到化肥消费总量的68%以上。以色列几乎全部用液体肥。澳大利亚、法国、德国、西班牙、罗马尼亚等都是大量应用液体肥料的国家。

  中国液体肥产业虽然刚刚兴起,但市场需求不可限量。根据2016年4月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推进水肥一体化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到2020年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5亿亩,新增8000万亩。这些都是液体肥巨大的潜在市场。

  促进液体肥产业的繁荣,一个统一和科学的标准至关重要。

  对于如何调和现有两大标准的矛盾,张承林建议:“由企业自行决定选择哪套标准”,“国外几乎全部的清液型液体肥料氮磷钾含量总和都小于30%(约为400g/L),我们认为工信部对这个含量规定是相对合理的。用农业行标还是工信部的化工行标,建议管理部门在肥料登记时能否把选择权放给企业。”

  不过,记者注意到,农业部颁发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而工信部则属于推荐性标准,这意味着农业部的标准必须执行,而后者则由企业自主选择。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副主任商照聪对此表示,从严格意义上说,大量元素水溶肥现有两个标准都有缺陷之处。“没有统一的标准,产业发展就难以正常推进,势必影响行业健康发展。”他说。

  追问:标准制定之困  一个产品为何背后出现两套有着显着分歧的标准?

  对此,潘爱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工信部的标准是从产品生产角度出发,是为了规范生产技术,农业部的标准系针对产品的使用。由于标准制定和修订过程环节多,起草到发布实施周期长,制定的周期往往难以追赶技术发展速度。同时,水溶肥料各项指标的设定都需要长期评估,选取合适的指标,不断论证其科学性。“现有的这些标准最终会达成一致的,只是时间的问题。”潘爱华透露。

  商照聪也向本报记者表示,据他了解,农业部正在根据实际情况一步步调整,部委之间也在加强协调,企业应持续关注行业标准的相关动态,积极配合,让产品更规范,更符合市场需要。

  如果说,标准制定客观上确实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那么从主观上而言,标准制定的规则是否有必要进一步优化?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一位业内人士尖锐地指出,现行管理体制下,任何部门都能出行业标准,如何避免标准之间互相“打架”,本质上,还是要从管理机制上寻找解决办法。

  面对肥料行业和农业正在展开的供给侧改革,可以料见,肥料产品创新将进一步提速。如何让标准跟上行业步伐、引领行业进步,这个课题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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