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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混肥料现行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农资导报》:目前,国内外有关资料对“复肥”、“复混肥”名称的解释不一,国内复合肥行业对此也有争论。请许教授从专业角度谈谈“复肥”和“复混肥”名称的来历和规范,以指导企业和消费者在生产和消费中正确使用这一术语,引导媒体作出正确报道。

许秀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6日发布了复混肥料(复合肥料)Compound fertilizer(Complex fertilizer)GB15063-2001国家标准,自2002年1月1日实施,同时原国家标准,复混肥料Compound fertilizer GB15063-1994废止。

国家新、旧标准均以Compound fertilizer对应“复混肥料”。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Compound fertilizer的定义为:A fertilizer that has a declarable content of at least two of the plant nutrients nitrogen phosphorus and potassium,obtained chemically or by blending or both。意思是:一种肥料含有至少2种标明量的氮、磷、钾作物养分,他们是由化学方法或掺混或二者兼有的方法制得的二元、三元肥料统称为复合肥料。所以,根据国家标准的英文名称对应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复混肥料”就是“复合肥料”。新的国家标准在“复混肥料”后面加以同位语“复合肥料”,表明新标准是与国际标准接轨的。 

来源:农资导报2005年第18期(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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