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中:N-每批产品总袋数。
按表7或式(4)计算结果,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采样器从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至袋的四分之三处,取出不少于100g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得少于2kg.。
6.8 散装产品,按GB/T 6679规定进行采样。
6.9 样品缩分:将采取的样品迅速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约1000g,分装于两个洁净、干燥的500mL具有麿口塞的广口瓶或聚已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一瓶作产品质量分析,一瓶保存二个月,以备查用。
6.10 试样制备:由6.9中所取一瓶500g缩分样品,经多次缩分后取出约100g样品,迅速研磨至全部通过0.50mm孔径筛(如样品潮湿,可通过1.00mm筛子),混合均匀,置于洁净、干燥瓶中,作成分分析。余下实验室样品粒度测定。
6.11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仲裁时,应按《产品质量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7 标识
产品如含硝态氮,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硝态氮”;以钙鎂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为“枸溶性磷”;如产品中氯离子的质量分数大于3.0%,应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其余执行GB 18382。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产品用纺织袋内衬聚乙烯薄膜袋或内涂膜聚丙烯纺织袋包装,应按GB 8569规定执行。每袋净含量(50±0.5)kg、(40±0.4)kg、(25±0.25)kg、(10±0.1)kg,每批产品平均每袋净含量不得低于50.0kg、40.0kg、25.0kg、10.0kg..
8.2 在规定每袋净含量范围内的产品中有添加物时,必须与原物料混合均匀,不得以小包装形式放入包装袋中。
8.3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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