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光鸭的规格和等级,历来没有一个统一的规格和标准,但各地经营部门都有相应的规格和指标。因此,介绍的规格要求和等级标准仅供鸭产品加工经济联合体和专业户参考使用。
1.市销的规格等级
光鸭要求皮肤清洁,无羽毛及血管毛,无擦伤、破皮、污点及淤血,其规格等级是把肥度和重量结合起来。按肥度可划分为:一级品,肌肉发育良好,胸骨尖不显著。除腿、翅外,有厚度均匀的皮下脂肪层布满全身,尾部肥满;二级品,肌肉发育完整,胸骨尖稍显著,除腿部、两肋外,脂肪层布满全身;三级品,肌肉不很发达,胸骨尖显著,尾部有脂肪层。至于按重分,则各地规格不尽相同,但一般光鸭1.5千克以上为一级,1千克以上为二级。
2.我国出口规格等级
我国出口光鸭的等级是有一定标准的,根据对方的实际需要,有时会提出相应的要求与特殊规定,应以买方的要求为标准。我国出口肉鸭的规格等级一般如下:
⑴冻北京填鸭:带头、翅、掌及内脏,去毛,头及颈部稍带毛根,但不甚显著,鸭体洁净,无血污。
⑵一级品:肌肉发育良好,除腿、翅及其周围外,皮下脂肪布满全体,每只宰后净重不低于2千克。
⑶二级品:肌肉发育完整,除腿、翅及其周围外,皮下脂肪布满全体,每只宰后净重不低于1.75千克。
出口的肉鸭,应当在双方协商的原则基础上,讨论具体的规格要求,卖方应尽量按买方的要求加工,并提供样品、具体要求,应当在产销供货合同中注明,鸭加工单位应当按合同的要求生产,使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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