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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开展“我与绿色食品30年”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纪念绿色食品事业创立30周年,更好地回顾绿色食品发展历程,全面汇集在绿色食品30年事业征程中涌现的动人事迹和精彩瞬间,共同营造绿色食品宣传的良好氛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开展绿色食品宣传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征集活动以“我与绿色食品30年”为主题。

  二、组织方式

  主办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

  协办单位:《优质农产品》杂志、中国品牌农业网

  三、征集内容及要求

  本次征集活动共包括文字作品、摄影作品、书画作品、珍贵史料四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文字作品

  征文要结合绿色食品事业近30年的发展历程和成效经验,抒发真情实感,畅谈心得体会,突出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征文可以讲述绿色食品在实现产业振兴、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的生动案例;可以探讨对绿色食品的科学内涵、宗旨理念、重要意义的理解认知;可以分享绿色食品思路突破、模式创新、机制优化、活动成效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可以记叙在推行绿色食品生产方式和宣贯绿色食品宗旨理念等方面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可以抒发作者对绿色食品事业的赞美和热爱等。作品要紧扣征文主题,自拟题目,体裁可以为散文、诗歌、评论、通讯、随笔等,要求观点正确鲜明,论述有理有据,内容实事求是,事例生动具体,语言精练流畅,情感真挚,具有一定启示、价值和文学艺术性,字数在3500字以内。

  (二)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要真切反映绿色食品为我国“三农”事业带来的深刻变化,生动展现绿色食品生长环境装点锦绣河山的美丽景象,真实记录绿色食品建设社会主义美丽新农村、带动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丰硕成果。作品内容要真实,导演摆拍、合成及拼接、增删影像内容、特技照片和利用图片软件对色阶、色彩反差、饱和度、灰度等调节过度影响作品真实性的照片不予评选。照片作品须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2MB,每幅照片要附有简要的文字说明。

  (三)书画作品

  书画作品要围绕绿色食品传承发展创新主题,聚焦绿色食品宗旨、理念、内涵,产品、产业,市场和消费等内容创作,用诗书画印传承绿色食品理念,弘扬绿色食品文化,自创作品优先。书画作品也可以是与主题贴近的诗词歌赋及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作品书体、形式不限,软笔书法、国画作品不超过4尺宣纸整纸,竖幅为宜,斗方、大圆、扇面等形式亦可,硬笔书法纸张尺寸限16开或A4,草书、篆书作品需附释文,油画、水粉画等装框宽度不超过1.2米。

  (四)珍贵史料

  与绿色食品发展有关的珍贵历史资料,包括照片、领导题词等。

  四、征集对象

  1.绿色食品工作系统,包括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各省级、地市级、区县级机构的绿色食品检查员、标志监管员以及目前或曾经从事绿色食品相关工作的人员,绿色食品委托检测机构人员,绿色食品工作系统专家以及绿色食品协会系统的工作人员。

  2.绿色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者,从事绿色食品生产实践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技推广人员,参与基地开发创建的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人员,从事与绿色食品工作有关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人员。

  3.对绿色食品产品、产业、行业、事业有所感悟和体会的广大消费者。

  五、参赛办法

  1.征集活动以个人为单位自行报送,所有参赛作品均需填写《我与绿色食品30年宣传作品信息表》(见附件)。

  2.文字和摄影作品采用电子投稿方式,邮件主题请标明“我与绿色食品30年××(征文/摄影/史料)作品”。书画作品需提交原件,无需装裱。史料作品可以使用复印件、电子照片等方式寄送。

  3.联系人:张学珍010-64949237转626。

  征文及摄影作品电子稿投稿邮箱:lvse30nian@sina.com。

  书画作品、珍贵史料等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科海福林大厦401室,邮编:100081。

  4.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底截止。征集评选结果将于2020年4月公布。

  5.所有参评作品须为本人原创,未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发表,征集的各类作品原则上不退稿。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享有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改编、出版及优先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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