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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力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


  (三) 出台有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措施

  财政部门应尽快将扶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支持范畴,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主体扩大生产能力、延长产业链,增强竞争力和带动力。各级 财政部门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给予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授信制度, 通过增加贷款规模,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利率等手段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提供支撑。各级税务、国土、电力、水务等部门也要制定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税 收、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对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和发展进行支持。

  (四) 加强技术培训

  经营主体的素质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问题之一,对农业经营主体的核心——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培育十分重要。根据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特征及生 产主体的实际情况,技能培训要坚持分类培训、服务产业、注重实效等原则,着重进行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技术、农业废弃物再利用技术、农村有机废弃物再利用技 术、农村能源生态模式、节约型农业技术、农业资源保护技术、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还要分专业开展有针对性地专业技术培训;此外对现代生产经 营主体,除了生产技能培训外还要进行经营能力的培训,通过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等强化其经营素质培训;现代农业经营主体要想成为市场主体还 需要进行企业管理能力的培训,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观念。

  (五) 健全经营主体的内部体制

  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力的提高离不开内部制度的健全。提高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在其内部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管理体制,形成完善的质量 安全管理体系、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和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并在每个主体内部形成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通过主体内部的完善提升整个农产品生产体系的质量安全控制 能力。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人们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保障,更是国家发展、社会稳定的支撑。新时期下培育现代农业经 营主体,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是打造安全生产链,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力保障。充分认识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中的作用,积极扶持和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意义重大。

  (作者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咨询组副组长,中国农学会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分会副主任,原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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