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江泽民指出,必须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要地位,不断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这是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和根本要求。他强调,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他提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和人才总体需要,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大力实施人才战略。他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调我们要牢记一条道理,这就是没有强大的科技实力,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提出大力推进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建设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技术发展跨越。他强调,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断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打开更广阔的通途。
江泽民结合新的实践,进一步深化了对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理论思考。他指出,认真总结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教训,以及我们发生“文化大革命”这样严重曲折的教训,深刻分析它们的原因,可以得出两条结论:一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二是必须进行社会主义改革,探索符合本国实际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他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各方面改革,改革要从实际出发,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循序渐进,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20世纪90年代,他以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理论创新、与时俱进的巨大勇气,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开创全面改革开放新局面。1992年6月,他提出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势在必行,不然就不可能实现我国的现代化,根据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他明确提出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为中共十四大召开做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准备,中共十四大正式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到20世纪末,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江泽民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他强调,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要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他指出,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他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他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要加快健全和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深化金融、财政、计划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手段和协调机制,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注意掌握调控力度。他强调,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要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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