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法规,及时修改或废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事项,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7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执法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21-07-06/273902.html
上一篇 : 农业农村部紧急部署台风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