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就业务工

为什么应当取消“农民工”称谓?


  政策文件中如果使用“农民工”这一概念,也会导致政策对象界定不够严密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人口流动的数量不断增长。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把流动人口视为具有临时性的、离开了户籍所在地的人口是合理的,但是通常使用的“流动人口”这一概念包括了所有没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人口流动,无论这种移动是临时性的还是长期性的。也就是说,尽管对流动人口的定义强调时间因素、空间因素和户籍因素,但是就中国实际情况而言,通常强调的是两个因素,即空间因素和户籍因素。无论城―城流动人口,还是乡―城流动人口(此种类型的流动人口构成农民工的大部分),都是如此。他们都具有同样的特征,即:在当地居住或者工作,却没有当地户籍。如果流入地出台一项政策,一定要从流向上把这两类流动人口区别对待,就可能造成对另一类流动人口的不公平待遇。特别是当“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统一改称“居民户口”后,也难以从户籍类型上将他们区分开。这样,再使用“农民工”这一概念,肯定会使政策对象的指向缺乏严密性。

  即使从保护农民工权益的角度看,也应尽可能在现有法律体系之内来实施,必须处理好法律的普遍性与另外对待之间的关系。因为,法律的普遍性维护着法律最起码的公平和正义,保障着每个社会成员都在法律面前有平等的地位。法律的普遍性大致意指,法律不考虑人的质的差别,不考虑时间、地域的差异,在法律所涉的范围内,将规则重复适用于不同的人和事。法律的普遍性是国家权威的必然,它彰显了国家的统治能力,也有利于人们将法律视为公共产品。对于弱者的保护,从宏观层面上而言,是为了确定福利权这样一些社会保障权,为弱者的能力进行法律上的补足。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重要的是,在现有法律体系内,将他们与其他社会群体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使他们免受歧视。在此基础上,考虑对这一群体中的个人特殊情况,可以予以特殊对待或适当救济,而不应制定单独的关于农民工问题的法律与政策措施,这样可能反而造成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和危害。从这一角度而言,也应当取消“农民工”称谓。

  三、“农民工”群体及其形象已经发生很大变化

  当前,农民工总量达到2. 53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59亿人。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一个非常重要和引人关注的社会群体,并对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较大规模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开始,农村大致走出了两代农民工。第一代出生于1960~1979年左右,被称为“第一代农民工”或者“传统农民工”;第二代出生于1980年以后,被称为“第二代农民工”或者“新生代农民工”。由于“第二代农民工”朝气蓬勃,知识面广,接受能力和学习能力强,具有显着的新生代特征和时代气息,更多地被称为“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40%,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他们具有与第一代农民工完全不同的特征和形象。由于新生代农民工的大量涌现,整个农民工群体的特征和形象可以说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尽管新生代农民工和传统农民工的主体都是初中文化程度,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层次还是有了明显提升,和传统农民工相比,初中毕业生所占比例高出17.6个百分点,高中文化程度高5.2个百分点。从行业分布看,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行业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从成长经历来看,他们中的很多人从小就跟随父母移居城市,或者直接从学校进入工作岗位,对城市生活环境比对农村生活环境更熟悉、更适应;他们一般都缺乏务农经验和技能,与农业生产已经没有多大联系。有调查表明,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37.9%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没有务工经验。可以说,他们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了,当然,他们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工”了。

  在商场、酒店、工厂和其他许多场合,当一群群时尚靓丽的女孩、青春潇洒的男生出现时,他们的帅真、活力与热情让我们实在难以把他们和“农民工”联系在一起,我们也实在难以用“农民工”这个词来称呼他们。在人们眼里,一般都把“农民工”与赃、乱、差联系在一起,这大概是由于传统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业或者其他重体力劳动的原因。而这些“80后”、“90后”的男孩女孩,有相当多数的人从事服务业领域的工作,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并且,与城市同龄孩子相比,在形象上已经很难分辨出来了。中国人生活条件的改善,在他们这一代人身体和形象的改善上,表现得实在太明显了。而且,由于他们有不少人在城市里成长、生活和接受教育,事实上与前辈相比,已经一定程度上融入到了城市社会中。他们对自身“农民”这一身份也并不认同。有调查显示,对于职业身份,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认为自己是“农民”的只有32.3%,比传统农民工低22.5个百分点,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2.3%,高出传统农民工10.3个百分点;而到了“90后”农民工中,这一差异就更加明显了,他们认为自己是“农民”的仅占11.3%,这一比例仅为传统农民工的1/5,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4.5%,这一比例是传统农民工的2倍多。[6]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他们冠之以“农民工”称谓,无论从自身形象还是从自我认同来看,都已经名不符实。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群体 农业生产 重复 处理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