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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发出重要通知,强调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四、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河北省部分县(市)农机购置补贴贪污受贿案件的深刻教训,逐项工作、逐个环节地查找本地区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着力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县(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和配合,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督的长效机制。要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等政策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努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坚决落实生产企业自主选择推荐产品经销商、允许农民跨县购机等制度规定,不得对符合条件的农机企业进入本地区市场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不得干预农民群众自主选机购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机企业的权益。

五、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当前正值春节临近、全国“两会”召开在即的关键时期。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从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维护农机化发展大局、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密切监测舆情,及时掌握情况,及早制定应对预案,认真研究处理出现的问题,防止过度、恶意炒作。要切实加大对新闻宣传的正面引导,组织有关媒体重点围绕多年来补贴政策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进行深入宣传,要广泛报道各地农民、基层干部及农机企业拥护、支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生动事例;要大力宣传各地不断加强补贴政策实施监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积极与新闻单位加强沟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宣传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强农惠农的好政策及执行政策的显著成效,为推动农机化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通知》强调,中央财政2011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已预先告知各地。请各地务必早动手、早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规定,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更大更好的成效。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于2011年1月20日前,将本省(区、市)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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